【23條立法】當局考慮諮詢建議 「國家秘密」罪行加入「公眾利益」免責辯護
發布時間: 2024/03/06 12:02
最後更新: 2024/03/08 01:41
立法會三個委員會今午就《基本法》23條立法公眾諮詢舉行聯席會議,政府向立法會提交的交件表示,諮詢中絕大部分回應者支持盡快立法,當局也會參考當中一些建議,包括考慮「國家秘密」相關的罪行,加入與「公眾利益」相關的免責辯護;當干犯某些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時,如涉及勾結境外勢力,應屬罪加一等。
律政司的文件指出,諮詢期內,政府共收到13489份意見,13297份支持及提出正面意見、佔98.58%;95份只提出問題或表達意見,不反映立場;97份反對、佔0.72%。政府說,立法建議獲大部分公眾人士及市民支持,爭取盡快將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》定稿,以提交立法會進行審議。
點名許智峯、張崑陽、劉祖廸 提反對意見書
律政司指,反對建議的97份意見書中,有9份是來自境外反華組織( 包括香港監察( Hong Kong Watch);國際特赦組織(Amnesty International);前線衛士(Front Line Defenders);香港法治監察(The HK Rule of Law Monitor);瑞慈人權合作中心 (The Rights Practice);香港人權資訊中心(Hong Kong Centre for Human Rights);香港公民代表會議 ( Assembly of Citizen’s Representatives, Hong Kong);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(The Committee for Freedom in Hong Kong Foundation);香港民主委員會(Hong Kong Democracy Council))、有3份是來自與潛逃外國的人同姓名的人,許智峯、張崑陽及劉祖廸、有1份來自正因被控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而等候審訊的人。
研若涉勾結境外勢力 屬罪加一等
文件又表示,大部分的意見或建議,圍繞個別罪行的涵蓋範圍、適用對象、刑罰、免責辯護等方面,當局會參考有關建議,合適的將於條例草案中採納,除了「國家秘密」相關的罪行,加入與「公眾利益」相關的免責辯護;也包括,當干犯某些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時,如涉及勾結境外勢力,應屬罪加一等;考慮就保護「國家秘密」引入類似「資料的保障」條文;及考慮「間諜活動」罪中意圖危害國家安全,而接近、查察、從上方或下方越過、進入或接達禁地,或出現於毗鄰禁地之處的情況,應涵蓋無人機等工具。
也有建議指,應收緊囚犯獲得提早釋放的門檻;考慮完善與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相關的案件的刑事訴訟程序;考慮訂明可應對、打擊、阻嚇及防止潛逃行為,並促使潛逃人士回港接受執法和司法程序的措施;及研究制定措施以保障處理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或工作的人員。
至於與「國家秘密」相關的罪行,政府透露,會考慮若公職人員或政府承辦商,在沒有合法權限下披露憑藉其身分獲取或管有,而明知屬國家秘密的資料、文件或其他物品,應屬罪加一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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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黃慧日